妝花綢龍鳳紋霞帔(正面) 清晚期 中國婦女兒童博物館藏
妝花綢龍鳳紋霞帔(背面)清晚期 中國婦女兒童博物館藏
“霞帔”一詞最早出現在唐代,白居易詩云“虹裳霞帔步搖冠”,是對當時婦女所著帔帛的一種形容。唐代婦女穿著的帔帛,看起來像一種輕薄的長圍巾狀絲織物,繞身一周,從肩上搭下。宋代,霞帔脫離日常著裝的范疇,成為命婦禮服被正式納入官服典制。自此,對霞帔的使用有了嚴格的規定,“非恩賜不得服”,平民婦女不許私自穿用霞帔。
明代霞帔承襲宋制,霞帔和鳳冠作為固定搭配,成為后妃及命婦禮服的規定制式,并且根據后妃和命婦的等級不同,對霞帔使用的面料、顏色、花紋、裝飾工藝做出了詳細的規定。 清代,霞帔是漢族九品以上命婦穿用的禮服,功能相當于滿族的朝褂。此時,霞帔的形制和前代相比有了較大的變化。宋明時期的霞帔為兩條細長帶,從身后延肩繞至胸前,垂至足部,并在尖端合并,底部掛有玉或金帔墜。清代,霞帔演變為形似馬甲的樣子,前后片不縫合,以系帶連接,底部綴流蘇,胸前和背后有方形補子,補子紋樣從父或子的官職品級。此外,在領口和肩部飾如意紋或纏枝花卉紋,補子下方、對襟兩側飾兩條立龍紋或蟒紋,下擺飾海水江崖紋,間飾花卉、云紋、蝙蝠等紋樣。 《清稗類鈔》記載:“霞帔,婦人禮服也,明代九品以上命婦皆用之。以庶人婚嫁,得假用九品服,……沿至本朝,漢族婦女亦仍以此為重,非朝廷所特許也……”,可見明清之際,朝廷允許普通人家的女子婚嫁時“假借”命婦霞帔的樣子作婚嫁服,本館收藏的這件清妝花綢龍鳳紋婚禮霞帔就屬于此類。這件婚禮霞帔仿照命婦禮服用深青色地,領口織如意紋,胸前及背后正中飾兩只鳳紋相對,其下飾立蟒紋和海水山石,其間飾蝙蝠、牡丹、祥云等吉祥紋樣,下擺綴彩色絲穗制作的流蘇,前后片未縫合。除前胸、后背圖案與命婦霞帔的補子不同之外,整體形制、紋樣、顏色幾乎完全相同。近世的命婦禮服霞帔多有流傳,這件婚禮霞帔得以讓我們了解霞帔作為婚禮服在民間使用的實例,從中亦可見清代漢族的婚嫁習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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